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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辑十篇目录

渊海子平 / 第一辑 · 5 / 10

正官与七杀:制伏多少才合适

辨清《渊海子平》中七杀与偏官的交叠称名,再比较制不足、制适当和制过的结构,把技术关系与历史等级伦理分开。

本站原创解读 · 图表为本站自绘 · 原文引句与出处见篇末

正官与七杀,都属于克日主的五行。二者的差别,不能用“克就是坏”来解释,也不能被改写成端正人格与危险人格的区别。《渊海子平》提出的实际问题要细得多:先认出克制关系,再看当前段落怎样称名,最后判断制伏在整个结构中是否合适。

本文保留“正官”“七杀/偏官”等技术名称。“七杀”是历史术语,不是对暴力倾向的诊断;“正”“偏”也不是人的价值等级。称名只能先帮助我们找出关系,不能代替判断关系怎样起作用。

先定日主,再看阴阳

甲为阳木日主,金是克甲的五行。辛为阴金,与甲阴阳相异,所以是正官;庚为阳金,与甲阴阳相同,所以是七杀/偏官。换一个日主,各字的关系名称也要随之重定。

第二册影像第10页《正官论》开头写道:

夫正官者,甲見辛之類。

今语是:正官,是甲见辛这一类关系。下文继续论阴阳配合。篇题下还有小字“同淵源”,应当把这一题注与下面的大字论述分清。本文引用的是此底本里的篇章,不会另为这条题注虚构一个独立作者或现代解释者。

因此,只写“辛是正官”还不够,必须交代相对于哪个日主。辛不是带着一个永不改变的角色进入每张命盘。即便已经认出克日主的因素,也不能顺势宣布它一定能有效发挥作用;月令、根气以及日主所得支持,仍须另查。

七杀与偏官,在本书里并非两件截然分开的东西

现代术语表常把七杀与偏官列为同义名。本底本确有这种用法,却也保留了另一种区分。

第二册影像第3页《继善篇》说:

七殺偏官喜制伏,不宜太過。

这里两名并举,意思是七杀、偏官喜有制伏,而制伏不应太过。到第二册影像第12页《论偏官》的续文,又有:

又云有制伏則為偏官,無制伏則為七殺。

换成今语:又有说法认为,有制伏时称偏官,没有制伏时称七杀。句首“又云”值得注意。它是在汇编中引入一种说法,不足以证明整部书每次出现这两个名称,都严格遵循这一条排他的定义。篇题也显示交叠:《论偏官》下有小字“即七杀”,《论七杀》下有小字“即偏官”。

阅读时因此要分两层。分类层面,同阴阳的克日主关系,认作七杀/偏官。当前段落的评价层面,作者又可能把已有制伏的一种状态叫偏官,把未经制伏的一种状态叫七杀。加入制伏,并不会把同阴阳的克变成异阴阳的正官;改变的是关系的处置方式,以及某些段落的称名方式。

若把两种层次强压成一张互不重叠的名词表,就会把原书已有的用法削掉一半。

关系分类与段落称名的不同层次
关系分类与段落称名的不同层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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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5.1:固定阴阳分类与该段另收的称名区分。

不能只记“喜制伏”,忘掉“不宜太过”

前半句容易记,后半句容易被省略。省去后半句,一个有程度限制的论述就会变成无限加码的规则。

制伏是一项有对象、有施行者、有程度的操作。下面的练习以金制木,但这个金又是土日主所生的食神。它并不是凭空增加、毫无代价的制约。日主有没有支持,必须与木的克制、金的输出需求一起考察。

“局部结构练习,非完整有效命盘”:以戊阳土为日主,甲阳木为七杀,庚阳金为食神,也就是同阴阳的输出关系。三个字不分配到出生柱位。固定的箭头为:甲克戊,戊生庚,庚克甲。

第一,制不足。设定甲得季节与根气支持,戊少有支持,庚不能有效发挥作用。把庚认作可能的制伏因素是准确的;把“食神制杀”当作已经完成的格局,则过早。我们还没有证明金能执行所需功能,也没有证明土能支撑生金的需求。接下来应查支持与有效性,不能把这一局部练习写成某个人必有灾祸。

第二,制适当。改为戊有支持,甲也有相当支持,庚能约束木而不独占结构。这样才能说明“喜制伏”所指向的关系:制伏有明确任务,也有执行任务的支持。“适当”只对本练习列出的前提而言,并不代表一个精确数值比例、一个已经成立的格名,或一项确定的事业结果。

第三,制过。把甲设为少而弱,把庚的输出需求设为突出,同时戊所得支持有限。金可能超出制木的需要,又继续向日主取其所生。熟悉的“用金对付木”,此时已经超过原有问题的规模。这正是“不宜太过”必须保留下来的反例。增加同一种办法,未必仍在解决同一个问题。

图5.2在三幅中保留同样节点和箭头,只改变书面前提。三个标题是在评价设定的结构问题,不是给人贴性格标签。

制不足、制适当与制过的对照
制不足、制适当与制过的对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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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5.2:关系不变,明确改变三种条件。局部结构练习,非完整有效命盘。

正官也不是越多越好

《正官论》在第二册影像第11页的续文提醒,正官过多,反而未必成为福。它阻止的是“名称听起来好,所以越多越好”的推论,并没有授权我们把每一个两官结构都判为不利。

对于戊,乙阴木是正官。拿乙与前面练习的甲相比:二者都是木克土,但角色名称与篇章的处置方式不同。不能把七杀段的“喜制伏”原样搬入正官讨论,认为攻击其克日主的一方就一定是正确操作。须先确定眼前结构围绕什么组织,当前段落要求保全什么。

位置在这里是证据问题,不是随意编造一套普遍权重。与月令有关的明见天干,和别处支中所藏的干,不能不加区分地互换。记录因素究竟出现在哪一层,其活动有没有支持。同一个名称出现两次,并不自然等于两个同样有效的施行者。

技术关系与历史伦理,应当分读

这些篇章使用富贵、权力、等级秩序的语言。这类词汇可以帮助我们理解:为什么在原书的价值框架里,有秩序的克制关系会得到赞许。它们同时属于历史社会的伦理,并不是中性的性格测量。

我们可以保留“谁约束谁、有没有支持、制到什么程度”的技术问题,却没有理由把读者分成可敬的正官人和不端的七杀人。也不能将术语直接翻译成现代职业:正官不证明必入公职,七杀不证明必从军、好斗或犯罪。这些说法都越过了象征关系,跳到了未经提供的个人经历。

读两遍,各做一件事

第一遍做分类:记录日主、克日主的五行、阴阳、实际出现的干或藏干位置,以及相关月令。这样得到的是可以核对的关系表。

第二遍读动词与限制词:需要制伏吗?制伏是否已经有效?是否制过?七杀、偏官在这段里是同义并举,还是评价性的区分?制伏方靠谁支持,又向日主增加什么需求?最后写出一个会推翻暂定判断的条件。

如果有效支持尚不明,位置还未分清,或篇章条件没有查完,就应停在“已识别关系”,不要抢先给出格局判语。检索表能查出名称,真正要紧的问题却可能仍然没有答案。

下一篇把图扩大到财、印、食伤的相互牵动:财能够生官杀,同时也可能破印;印能够生日主,同时又可能制食伤。到那时,单看一条关系,便更加不足以作出整体判断。

底本与引文位置

以下均据崇祯七年刻本影像核对;句读为本次整理所加,今语解释为原创。

古文引句加现代标点,并适度规范于/於、强/強等常用字形;疑字另行说明或避开,不凭猜测补字。古本影像用于核文字,学术研究用于历史说明,本站复算用于计算口径,三者各有用途。

本篇依据与来源角色

下列角色区分古本正文、旧注、文献史研究与工具复算;篇末编号源注保留具体图页及其说明。馆藏或学术来源不表示对命理预测的认可。

  • P07 · 古本正文依据: 正官論
    原图文字层次: 下欄大字正文
  • P08 · 古本正文依据: 正官論
    原图文字层次: 下欄大字正文
  • P09 · 古本正文依据: 繼善篇
    原图文字层次: 下欄大字正文
  • P10 · 古本正文依据: 論偏官
    原图文字层次: 下欄大字正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