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一个财,并不是只加了一条“财的关系”。它可能承接食伤所生,又克印,又生官杀。印也可能一面生日主,一面制约日主所生的食伤。因此,该问的不是“这几个名称哪个比较好”,而是“眼前需要什么功能,补上它时,还会改变什么”。
《渊海子平》并不只提供孤立的名词定义。它的篇章会讨论连续的关系,以及某一环怎样打断其他环。本篇先细读原书一个具体例子,再作两组原创结构比较。这些图不是出生记录,也不是投资建议;它们帮助读者在采用格名之前,把几条文本关系同时看清。
先把古文中的“我”读准确
《论印绶》以“生我者”说明印。这里的“我”,是用作关系参照的日干。印是生我的五行,并不能直接换成学历、母亲或某种心理特征。
《论食神》有一句:
食神者,生我財神之謂也。
意思是:食神,是能生“我的财神”的因素。这个句法不能错读成食神生日主。其关系顺序是:日主生食伤,食伤再生日主的财。以甲木为例,丙火是食神;火生土,木克土,所以土相对于甲被归为财。
印与食伤因此处于日主的不同两侧:前者生我,后者为我所生。这个分类本身并没有告诉我们,当前结构需要更多扶助,还是需要更通畅的输出;也没有证明任何一方都能有效发挥作用。
原书自己的例子,把扶助与阻碍接到同一处
第二册影像第17页《论倒食》举例:
如甲見丙為食神,能生土財;然壬尅丙火,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財。
换成今语:甲见丙,丙是食神,能够生土财;但壬克丙火,丙便不能生出甲木之土财。
对于甲,壬水是偏印。它能生木,水又能克火。这段话所担心的是一条关系被打断:丙生土,受到壬克丙的阻碍。“倒食”在这里指向一个具体问题,并不授权我们把每一次偏印出现都直接判为已经夺食。
这已经比“印都能扶助”或“偏印就是不好”细致得多。同一个水字承担两种关系:可能扶助日干,也可能约束日干的输出。哪一条关系更重要,仍要看状态与配置。引文给出了结构论证,却没有给出一种数值标准,允许我们把所有壬丙相见都判成有效的克制。
加一处财,至少多出三条要看的关系
“局部结构练习,非完整有效命盘”:先取甲为日主,壬为偏印,丙为食神。这是孤立符号,不安排成出生柱位。现在加戊阳土,戊相对于甲是偏财。
增加戊后,丙生戊,使输出有了图上明示的财端点;戊克壬,使财可能制约那个克食神的印;甲还要克戊,所以财也进入日主能否承担的考察。不能因为其中一条看起来有用,就把其他箭头删除。
比较两种明确前提。
前提一,印的扶助正被需要。设定甲所得支持有限,壬提供重要且有效的扶助。如果有效的戊明显制约壬,所加之财便可能削弱一个必要功能。此时只赞美“丙能生财”,就遗漏了成本。还须追问:印的支持减少以后,食神生财这条路线能不能继续得到支撑?
前提二,印制食神才是眼前问题。设定甲已有足够支持,壬克丙又确实阻碍了当前所研究的输出路线。此时,戊克壬可以成为解除阻碍的候选办法。但“候选”不能省掉:没有支持的戊,不会因为箭头画得出来就完成任务;占优势的戊,也可能把结构仍需保留的印削减过多。同时要查丙能不能真正支持拟加入的财。
两个前提不是对同一张未见命盘下了互相矛盾的判语,而是明确说明什么条件改变,读法才跟着改变。图6.1显示加入戊前后的关系,同时将两种解释放在同一张关系图旁。干预之所以可能有所得、也有所失,是因为它作用于一个原本承担多重功能的因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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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6.1:加一个因素,同时看所得与所失。局部结构练习,非完整有效命盘。
财克印,也可能参与一条重新生印的路线
《论印绶》说:
官星生印,忌財旺破印。
意思是,官星生印,这里忌财旺而破印。这个限制针对该章正在讨论的印绶功能,并不等于财与印永不能同处。
另在《论伤官》讨论见财时,又说“财能生官”。把这两处书证连起来,图就不再只有一条敌对箭头。
“局部结构练习,非完整有效命盘”:取甲、壬、戊、辛,仍不赋予四柱位置。辛阴金相对于甲是正官。戊土之财直接克壬水之印,但土也生辛金,金又生壬水。同一个财,既参加通向印的直接克制路线,也参加通向印的间接相生路线。
同时必须保留辛克甲、壬生甲。存在一条回到印的路线,不能抹去官克日主的关系;较长的相生路线,也不能自动抵销财克印的直接关系。画出几条箭头,并没有证明原书存在一套数值抵销算法。
可以执行的查验,是逐段找支持:辛是否实际可用,能否有效担当中介?壬有无根气或其他支持?戊的直接克制是否仍占分量?甲能够承担什么?图6.2把相互竞争的路线列出来,让读者继续核查,不预先给较长的一条路线加上“获胜”标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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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6.2:两条竞争路线并列观察。局部结构练习,非完整有效命盘。
食神与伤官,也不能全抹成一个输出名称
食神与伤官同属输出,但阴阳及相关关系有所不同。相对于甲,丙是同阴阳的食神,丁阴火是异阴阳的伤官。《论伤官》以“我生彼”说明其关系,并明确阴阳相异。
第一张图采用壬与丙,恰好就是原书例子的两个干。不能把这里的倒食论述,默默扩成正印、偏印与所有食伤配对都得到同一判语。壬换成癸,水克火的五行关系仍在,但印的阴阳分类已变;丙换成丁,食伤分类变了,还增加了丁克辛正官等需要另查的问题。
再作一组“局部结构练习,非完整有效命盘”:甲、癸、丁、辛。先查出癸为正印,丁为伤官,辛为正官,再画水克火、火克金。此时,印制输出还涉及是否保全官的关系。不能因为输出减少,就直接称它为结构缺陷。这是本站作出的有条件教学拆解,不是引用一个到处都能适用的具名格局。
先写关系账,再写判语
凡拟加入一个因素,记录五件事:
日主与各因素的准确分类,包括阴阳
所有有关的直接关系,不能只留下那条看似解决问题的箭头
当前要保护或疏解什么功能,哪一篇原文支持这个目标
新因素与有关中介,是否有实际发挥作用的证据
此举可能损害什么其他功能,哪个条件改变会推翻暂定判断
如果支持、位置或篇章的组织条件还不明,就留待判断。“财克印”是可以认出的关系;“财已经破坏了此配置所需的印”,则须补充证据。反过来,断言财已成功疏解印对食神的制约,也同样需要证据。
下一篇讨论,何时证据足以成立一个格局。本篇给出了一条必须先分析关系、后采用格名的理由:同一个改变,可能改善了首先注意到的环节,却削弱了我们漏看的另一环。
底本与引文位置
以下均据崇祯七年刻本第二册。所引文字是下栏大字正文,不是另设的上栏评注。句读与今语说明为本次原创整理。
影像第13页《论印绶》:“生我者”对印的关系定义。查看影像
影像第14页右页《论印绶》续文:正偏印阴阳与“官星生印,忌财旺破印”。查看影像
影像第16页左页《论食神》:“生我财神”。查看影像
影像第17页右页《论倒食》:甲、丙、壬的例子与生财路线被打断。查看影像
影像第18页右页《论伤官》续文:输出阴阳与财生官的讨论。查看影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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